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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預告: (一)3/9『青年服務-關懷老人』連線活動,博愛護理之家慰訪09:00~11:00 (二)3/10『青年服務-關懷老人』連線活動,市立醫院慰訪09:30~11:00 (三)3/17『青年服務-關懷老人』連線活動,伊甸慰訪 (四)第二季團務會報&伊甸市集(市民廣場)上午8點至下午4點 ******** 相關救國團基隆市安樂區團委會文件下載區請按======>義工下載區 感恩!安樂區夥伴是最棒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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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獎勵青年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表揚青年對國家社會之重大貢獻。

 

二、候選人條件:

   國  籍:中華民國國民,須居住國內者。

   年  齡:13歲以上,45歲以下(出生日期在民國59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90年12月31日以前,以身分證為準)。

    性  別:不拘。

1030929服1526-1辦法_011030929服1526-1辦法_021030929服1526-2推薦表_01    

相關資料檔案下載網址:

 https://www.dropbox.com/sh/im1wvfkdxh1sie6/AAC948448Ut6TYj22_3VfeJ9a?d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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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通知:

有關103年第62週年慶活動系列抽籤會議事宜

 

出席者:各區(會)會長授權委託1人代表參加。時地照舊

 

屆時敬請各區會代表準時參加,請勿缺席。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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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
公益服務.讓愛飛揚~樂樂棒球盃

時間:103年10月26日下午1:00-17:00

地點:假成功國小體育場(獅球路6號)

參加者:各區會(義工與眷屬)

報名費用:新台幣$2000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20日下午17:00止(以利抽籤)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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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
103年第62週年慶活動系列抽籤會議

開會時間:103年10月20日下午19:00

地點:假本會301教室

出席者:會長、總幹事或(副會長、副總幹事)或1~2位代表各區會參加。

敬請會長、總幹事撥冗參加,謝謝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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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團社會團務「抓住公益蹤影 ~愛記錄」公益服務
攝影比賽【十大公益服務照片】作者、單位名冊

單位

活動名稱

作者姓名

基隆市中正區團委會◎

【募書傳情、散播希望種子】-募書捐贈活動(046)

林維綺

基隆市真善美聯誼會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定期慰訪關懷老人活動(050)

林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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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922服1474-1選拔辦法_01報名表  

檔案下載格式 https://www.dropbox.com/sh/wdsiqa6qttud780/AADBA5_aMnnnpSEdLCNISQj5a?dl=0

                                                          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新聞稿
 
    第23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由「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財團法人真善美基金會」、「中國青年救國團」聯合主辦。選拔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鍾桂博士,呼籲社會各界踴躍推荐:在各行各業嶄露頭角或在各自領域學有專精、能發揮影響力,對社會、國家有具體貢獻的傑出女性,參加選拔。
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的宗旨為選拔現代傑出女性,使其受社會的重視成為婦女學習楷模,進而促使社會激濁揚清,鼓勵人人努力、奮發向上,報效國家。展現新世紀女性,在工作與生活間,知性與理性的一面,證明在傳統性別角色扮演之外,社會給予寬廣的發揮空間,也為更多女性開展一個可供努力的前景。
「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活動自民國55年由中央日報、台灣電視公司、中國廣播公司聯合創辦,迄今已遴選出221位優秀的傑出女性,歷屆的十大傑出女青年有李鍾桂、紀政、郭美貞、陳必先、殷允芃、張曉風、簡靜惠、劉俠、朱友梅、章樂綺、郭小莊、涂阿玉、鄧麗君、孫璐西、凌晨、李莉娟、周雅雯、王清峰、李豔秋、趙麗雲、陳美儒、石元娜、陳月卿、吳冠英、葉樹珊、李紀珠、錢薇娟、江秀真、蘇麗文、曾雅妮、莊佳容、許淑淨等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知名人士。
歡迎各機關團體、學校踴躍推薦傑出、適合之候選人,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選出的十大傑出女青年將於明(104)年3月8日婦女節隆重表揚。相關訊息請洽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電話:24312111轉22黃怡芬小姐或救國團總團部服務處02-25025858轉258分機胡俊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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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
第62週年團慶與義工趣味競賽暨高雄佛光山公益論壇召集籌備會議

開會時間:103年10月8日(三)下午14:30

地點:假本會301教室

出席者:會長、總幹事或(副會長、副總幹事)1~2位代表各區會參加。

敬請會長、總幹事撥冗參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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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獎勵辦法_01附件一獎勵辦法_02附件二103年審查流程_01附件二103年審查流程_02附表一獎勵事蹟表_01附表三績效證明書_01附表北候選人推薦表_01  

表格電子檔下載網址:

https://www.dropbox.com/sh/enchhiuuy8gn7v7/AAAN0mEVR2B18mvjKFbQSuMLa?d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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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基隆市民踴躍報名~

基隆市各區會義工有10位名額,會後與 張主任 德聰留影存念

時間:10/18(六)10:00-12:00

地點:假基隆市立成功國小(獅球路6號)視聽教室舉辦

報名專線:2431-2111*41蔡小姐

 

基隆團委會講座海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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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03年度第四期志願服務人員基礎教育訓練

上課時間:10月16-17日

報名截止:9月29-10月8日17:00止

報名網址如下:

http://www.beclass.com/rid=173531a53fbefc901408

doc20140919175515_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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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103年10月24日(星期五)09:00-16:50 

二、地點: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 

三、參加對象:(一)基金會、NPO、社會企業等相關實務工作人員 

                     (二)政府機關業務相關單位工作人員 

                     (三)各大學、研究所社會學院相關科系學生

                       (四)對社會企業議題有興趣之民眾 

四、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月17日(星期五)止,線上報名網址:http://goo.gl/wsqsQW

2014-實施辦法_012014-實施辦法_022014-實施辦法_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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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會義工夥伴 大家好
針對「抓住公益蹤影~愛記錄」的執行辦法再次叮嚀與提醒,詳細辦法如實施辦法如下:
評選作品內容:
     1.作品內容期限:103年元月1日至103年9月25日止。(參選作品背 面須登錄參選單位、 活動名稱、日期、地點及作者姓名、聯絡方式)
     2.以任何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數位相機畫質需八百萬畫素以上)皆     可。軟片相紙不限廠牌,一律沖印或輸出5×7英吋參賽,彩色或黑白不拘。
     3.參賽作品不得冒充、裝裱、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且未參加公開比賽得獎之作品(如經檢舉並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
     4.作品內容取材範圍:本團辦理之各項公益愛心服務活動(於基隆市團委會工作月報表有填報顯示之活動並附該項活動實施辦法)
     5.作品截止收件日:103年9月25日前截止收件
     6.得獎名單公告日:103年10月20日以前公告。
     7.頒獎典禮:103年10月(本團團慶表揚茶會)
     8.報名參選之作品不再退還,本團擁有於各類活動中或編輯文件中刊登使用之權利。
     9.各區會繳交作品5張以上
參加對象:全國103-104年受聘本團社會團務義工夥伴,均可報名參加。惟作品須為新拍攝且符合期限及取材範圍、未參加過比賽、公開展覽過的作品。作品若冒借、抄襲、仿冒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評選辦法: 
    (一)第一階段:基隆市團委會推定3~5名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針對所屬義工伙伴或各區團委會送5張以上作品,103年9月26日進行評審,遴薦6~8張優勝作品於9月30日前送總團部服務處參加第二階段評選。
    (二)第二階段:由總團部邀請專家、社會賢達3-5名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並請副主任擔任召集人,就各縣市團委會所送作品進行審查並評選出十大優勝作品。若參加評選作品內容尚未達優勝典範及代表性,則擇優錄選若干作品,以資表揚。
評審內容:
   (一)主題內容、故事性(40%)
 (二) 作品構圖、美感(30%)
    (三) 表現技巧、理念(30%)
頒獎與表揚:
    (一)獲選十大優勝照片由總團部頒贈得獎人獎座乙面、獎金新台幣捌仟元及佳作20名頒贈得獎人獎座乙面、獎品乙份以資鼓勵。輔導獲選之縣市團委會則依本團年終評鑑辦法予以獎勵。
    (二)獲選十大優勝及佳作作品,得獎人分別於總團部及縣市團委會團慶大會頒獎表揚。其獲獎作品(部分製作成影音檔)於會場陳列展出或應邀於各縣市活 動中展示,供其他單位觀摩與欣賞。
   (三)獲選十大優勝作品,刊登於本團團務通訊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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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救國團基隆市團務指導委員會開會通知單

                                                地 址:200基隆市獅球路8號

                                                聯 絡 人:黃怡芬小姐

                                                聯絡電話:(02)2431-2111*22

                                                傳 真:(02)2431-6551

受文者:各區團委會,真善美聯誼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103)青基服字第041號

速別:

密等:

附件:

開會事由:103年第三季社會團務工作會報

報到時間:103年9月18日,下午18:00(備有晚餐)

開會時間:103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七時

開會地點:成功國小視聽教室

主 持 人:安樂區團委會林會長烽裕

出 席 者:本市各區團委會、真善美聯誼會會長、副會長、委員、

幹部,每單位代表五人。

列 席 者:

一、總團部服務處

二、張主任委員清風、張顧問通榮、謝副主任委員國樑

黃指導委員景泰、楊指導委員素貞、林指導委員江葦

救國團之友會林會長正峰、救國團之友會胡總幹事宗光

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總幹事暨業務相關同仁。

正 本:張主任委員清風、張顧問通榮、謝副主任委員國樑

黃指導委員景泰、楊指導委員素貞、林指導委員江葦

救國團之友會林會長正峰、救國團之友會胡總幹事宗光

、真善美聯誼會、安樂區團委會、暖暖區團委會、中山區團委會、中正區團委會、仁愛區團委會、七堵區團委會、信義區團委會。

副 本:總團部

備 註:

一、請各區(會)於9月11日前將103年7至9月工作報告傳送市

團委會黃怡芬同仁以利會議資料彙整。(E-mail:s140202@cyc.tw)

二、請各區會與會代表準時出席,路程請注意安全。

三、為響應節約能源本次會議採無紙化進行,全程以PPT方式呈現,彙整好之會議資料以電子檔方式提供各區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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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會義工夥伴大家好
 
針對社區美化的進行辦法再次提醒,詳細辦法如實施要點如下
實施內容:
「社區美化」公益服務:以「心靈環保-清潔的社區.清新的家園」為主軸做起。其工作重點如下:
1、持續加強各區會所選擇之服務點,並融入文創思考,做長期營造(清理、美化與人文營造)工作。
2、帶動大專校院同學一起投入耕耘。
3、美化工作適度宣導,以彰顯活動意義。
4、服務成果請另建影音檔,並聯結各會所成立之痞客邦部落格,適時分階段(社區美化公益服務之服務前、服務中、成果狀況)說明、以展現服務成果。
5、各區會比賽請依規定檢據實施成果表(如附件二、三)。已經e-mail各區會會長與總幹事
 
 
活動執行:
1、「社區美化」公益項:以媒體報導、美化成果光碟片暨單位部落格之影音成果檔po網分享為評分指標。屆時請各區會於9月25日前彙整相關 資料送至市團委會,9月26日進行第一階段評選(同時進行十大績優之評選),10月1日寄送總團部,進行第二階段評選由總團部聘請評審委 員評議成績,績優單位由總 團部擇期公開表揚。
2、公益比賽獎金:1.「社區美化」獎金發放第一名5,000、第二名3,000、第三名2,000。
 
社區美化十大績優評審辦法:
(一)社區美化服務具體成果(40%):
        1.社區美化前後之比較(20%)。
        2.所融入文創之思維與作為(10%)。
        3.長期營造之(清理、美化與人文營造)工作投入記錄(10%)。
 (二)帶動之影響與成果。(40%)
        1.地方社政單位之肯定與實際資源之結合(20%)。
        2.與推動大專院校服務學習方案結合度(10%)。
        3.帶動社區居民之積極參與,共識之凝聚(10%)。
 (三)成果之分享與報導(20%)
      1.數位化之建置與分享(10%)。
      2.相關媒體之新聞與報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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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十七屆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表揚大會

實施計畫

一、目  的:1.為配合103年國際志工日淨化心靈鼓勵志願服務家庭化,使志願服務融入於每一個人的生活之中,蔚為風氣。

 2.本會自87年起每年表揚至今已達16屆,接受表揚模範志願服務家

   庭共486對,分佈全國各縣市、各領域,頗受各界肯定。對於歷屆

   受獎者,邀請出席表揚大會,共襄盛舉,分享榮耀 。

二、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志工總會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各縣市志願服務協會

五、頒獎時間:103年12月7日(星期日)下午1時30分

六、頒獎地點:臺中市政府市政大樓集會堂(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七、遴選標準:1、家庭中二人以上領有政府所頒授志願服務紀錄冊,每人服務三年

                 以上,服務時數達500小時以上,全家服務時數達3000小時以上。

                 家庭成員依據戶籍證件除夫妻外,須為直系親屬。

         (1)積極主動熱心、負責,對服務對象有具體幫助者。

                 (2)服務行為表現優異,事蹟感人,受服務對象肯定者。

                 (3)研提創新意見或做法,確有助於志願服務之推動改進者。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勿推薦。

         (1)經本會表揚有案。

         (2)最近三年曾有犯罪行為經判決確定者。

八、遴選方式:(一)模範志願服務家庭

              1、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所轄公私立機構、立案之人民團體可向縣

                 市政府推薦。(依102年7月行政院各部會目的事業單位登錄志工

                 人數為基準)推薦家庭數如下:

(1)   21個家庭:新北市

(2)   17個家庭:高雄市。

         (3)12個家庭:台中市、桃園縣。

         (4)10個家庭:台北市、彰化縣。

         (5) 8個家庭:台南市。

(6) 6個家庭:南投縣、苗栗縣。

         (7) 5個家庭:宜蘭縣、屏東縣。

                 (8) 4個家庭:花蓮縣、雲林縣、新竹縣市、嘉義市、台東縣。

(9) 3個家庭:嘉義縣、基隆市。

         (10)1個家庭:金門縣、澎湖縣、連江縣。

              2、省級以上公私立機構或立案之社團,可逕向本會推薦1-2個家庭。

              3、各縣市志願服務協會可逕向本會推荐1~2個家庭。

九、活動期程 :(1)103年08月01日至103年08月31日:推薦表件收件完成。

              (2)103年09月01日至103年09月15日:初審作業完成。

              (3)103年09月16日至103年09月30日:複審作業完成。

              (4)103年10月01日至103年10月10日:決審作業完成。

              (5)103年10月11日至103年10月20日:通知得獎名單。

              (6)103年10月21日至103年11月05日:得獎人心路歷程收件。

              (7)103年11月06日至103年11月30日:表揚特刊印製完成。

              (8)103年12月07日:表揚大會。

十、評    審:聘請學者專家及公正社會人士5-9人組成評審小組。

十一、評分標準:1.成績計算分「服務時效分數」、「家庭成員分數」、「服務

                  績效分數」三項,「服務時效分數」佔40%,「家庭成員

                  分數」佔20%,「服務績效分數」佔40%。

                2.「服務時效分數」服務滿三年以上,全家至少二人,每人至少服

                  務500小時,合計時數達3000小時,基準分為20分。每增200

                  小時即加2分,其餘數150小時以上者,以200小時計,最高分

                  為40分。

                3.「家庭成員分數」參加人數佔20分,家庭成員二人為基準

                  給15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高為20分。

                4.「服務績效分數」佔40%,以每人優良事蹟分數評定。

                5.實得「服務時效分數」+「家庭成員分數」+「服務績效分數」

                  即為總分。90分以上為特優,85分至89.9分為優等,80

                  分至84.9分為甲等。

十二、表    揚:經評定當選為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者於表揚大會上頒發獎座、當選證

                書及獎品。

十三、經費來源:由主辦單位籌措之。

十四、所需文件:事蹟推薦表、戶口名簿影本、受獎人以往得獎獎狀、傑出成就、服

                務年資及服務時數等有關資料影本各乙份。

十五、收件地點:中華民國志工總會

                 TEL:04-23266938、FAX:04-23297551

                 40360 臺中市臺灣大道二段307號28樓

                 承辦人:林錦湘、蕭煌瓊

                 E-mailtave1768@gmail.com

十六、備    註:本計畫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狀

                況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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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救國團北北基義工「身心障礙青年服務知能研習營」
實施辦法
一、目    的:培訓本團北北基義工夥伴對於身心障礙者服務,所需服務知能、態度及技巧訓練,俾使受服務的身障朋友及提供服務的義工夥伴彼此有尊重、安全及愉悅的互動。讓「施與受」間搭起溫暖的平台,創造公益服務「心」價值,塑造本團「服務品質化」、「服務公益化」的公益形象。
二、指導單位:救國團總團部服務處
三、主辦單位: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救國團新北市團委會、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
四、承辦單位: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
五、協辦單位:救國團台北市各區團委會、工商青年服務隊、真善美聯誼會、社發會、團友會、國際友誼團、康聯會、總幹事聯合會
六、研習時間: 103年7月19日(星期六)
七、研習地點:總團部501室(台北市松江路219號)
八、參加對象: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團委會基層組織義務幹部
九、參加人數:100人(詳如名額分配表)
十、研習內容:本次研習課程以漸進式方式進行:學員從『身心障礙者的生理與心理特性』,接著講解『身心障礙者活動體驗』,讓學員實際體會驗證。課程內容兼具理論、實務,讓參與學員能夠從『做中學、學中做』,來增強自己的服務技能,透過講師的服務經驗分享,給予學員在活動的安排帶領上,能夠更細膩的替身心障礙者構思,給予更完善的服務。
十一、經    費:參加人員報名費每位300元,由縣市團委會承辦人收齊後,統一繳交或匯款至台北市團委會。
十二、附    則:
(一)請各單位依參加人員名額分配表(如附件)足額遴薦適宜人選參加,並於103年 7 月17 日前將參加人員名單(格式如附件)e_¬mail至台北市團委會服務組詹家榮彙辦。
(二)參加人員不再另行報到通知,請各團委會事前提醒參加人員。
(三)參加人員遴薦時效與出席率,均列入各縣市團委會年度工作評鑑參考。

十三、本實施辦法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實施

103年救國團北北基義工「身心障礙青年服務知能研習營」課程配當表

時間        日期

7月19日(星期六)

主持人

08:30-09:00

參加人員報到

會本部

09:00-09:20

歡迎會〈始業式〉

臺北市團委會

洪啟洲總幹事

09:20-10:50

身心障礙者生理與心理

陳瑞青講師

11:00-12:00

身心障礙者活動體驗與演練

陳瑞青講師

12:00-13:00

午餐

會本部

13:00-15:00

身心障礙活動規劃與實務

 

15:10-16:40

團康活動帶領規劃與技巧

探索教育中心師資

16:40-17:00

結業式

臺北市團委會

洪啟洲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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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你在焦慮什麼  
 
有人說職場就像登山,
是不停攻頂的過程,
一次一次達陣後重設目標的行動中,
新的焦慮和壓力,隨之更新、湧現……,
直到下山的一刻,驀然回首中,
才驚覺,錯失許多美好的風景。
 
◆翁開誠:在時與空之間遊動與掙扎的上班族
身處在新而變動的時空處境,有的人自覺地或不自覺地讓自己沒感覺;有的人掙扎、痛苦,困在其中找不到出路;也有的人,歷經艱辛、失落與絕望,終於找到了自由。
 
◆王榮春:焦慮,來自投入、付出的目標錯誤
工作焦慮的背後都與兩個圈圈有關,只要我們能夠搞清楚這兩個圈圈,而會讓自己找到更多發展自我的機會。
 
◆謝孟瑋:盡早確立人生目標,並勇往直前
盡早清楚自己的人生目標,並且堅定信念和方向,就算面對挫折和挑戰,也要鼓起勇氣,想辦法克服。
 
◆薛淑菁:保持求新、求變、求學習的熱情
職場中生代,是上下夾擊的世代,面臨到的最大困擾,就是「不敢」、「不願意」去改變。
 
◆楊中旗:篤定地愛著自己選擇的工作
步入職場後段,面對生理、年齡、資歷…所帶來價值與潛力的變化,自己能否「接納」?對於工作,是否能更「抱元守一」?
 
◆心理訊息:成家立業,成年前期青年的壓力源│嬰兒潮退休大浪,如何留住「花甲人才」?
 
其他重點文章 
◎Allan媽媽:允許孩子在他的世界裡,真實地經歷酸、甜、苦、澀的不同經驗,會驅使他們更加成長、茁壯。
◎舒 霖:闖禍的孩子,天天面對無法收拾的局面,加上老當輸家,肯定會有輸到自我放棄的一天。
◎李維榕:孩子的心病,總是離不開父母的問題。

人物專訪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陳連禎校長:從小好讀文史的陳連禎,喜歡以文會友,也會將心中萌生的想法或閱讀到的好文章,與學生分享。
※「二格山自然中心」方譽婷:「別害怕犯錯。」面對新環境、新事業、新挑戰,方譽婷如是勉勵自己,並在不斷嘗試中逐步修正。
※基隆義務「張老師」王兆熙:他不向命運低頭,不僅擔任國中教師,幫助眾多的視障學生,更是基隆第一位視障「張老師」,以溫暖的聲音撫慰無數前來求助的心靈。

新書導讀 
阿默&赤牛仔《黑手玩家——手作與生活器物的美好交會》
修車資歷近五十年的老師傅赤牛仔,深感汽車和各式零件快速汰換,廢棄物大增造成環境負擔,於是別出心裁地結合冷調的鋼鐵零件和清新自然的原野木石,以靈思巧手讓舊物重生,令人驚豔。

心理新知
大陸人追求的,是自由,還是秩序?
新手媽媽什麼時期最易爆肝?│多談戀愛,好處多多│睡姿,可以看出夫妻關係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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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103)年度志願服務獎勵申請開始受理,志工如服務時數累積達3,000小時者,可於6月底前向所屬服務單位(運用單位)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志願服務獎勵辦法」,本辦法第3條有關獎勵申請作業時程規定,本部業以103年6月11日衛部救字第1031361139號令修正發布,合先敘明。 
二、志工如服務時數累計達3,000小時以上(志願服務紀錄冊內),得檢齊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達3,000小時以上),並填具「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於6月底前向所屬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本獎勵每年辦理一次,逾期恕不受理。 
三、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90年1月22日起至本(103)年5月31日期間之服務時數;並請詳列服務起迄年月日。 
四、獎勵方式計分為: 
(一)服務時數達3,000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及得獎證書。 
(二)服務時數達5,000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 
(三)服務時數達8,000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 
同等次之獎勵,每人以一次為限,故以前年度已領取之等次獎勵,不得重複申請。 
五、各志工運用單位及(地方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受理志工申請獎勵案件,請確實依「審查志願服務獎勵申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辦理審查及核轉作業。 
六、檢附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志願服務申請獎勵名冊、志工申請志願服務獎勵流程圖及審查志願服務獎勵申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各1份。

資料下載如以下網址:

http://vol.mohw.gov.tw/vol/home.jsp?mserno=200805210009&serno=200805210009&menudata=VolMenu&contlink=ap/news_view.jsp&logintype=null&dataserno=201406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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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本團義工「主持人與司儀知能研習營」實施辦法

一、    目的:

     (一)為培養義工夥伴在活動中主持人及司儀角色的服務技能,提升活動內容的品質,並擴大服務領域,增強本團服務知能的內涵。

     (二)建立本團主持人才庫,儲備各類活動主持人及司儀人才;落實服務技能訓練效能並增進義工夥伴對活動帶領之能力。

二、    主辦單位:總團部服務處

三、    承辦單位:台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

四、    協辦單位:曾文青年活動中心

五、    研習時間:103年9月13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日)。

六、    研習地點:曾文青年活動中心(台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之1號 TEL(06)5753431)

七、    參加對象:各縣市團委會義工幹部

八、    參加人數:預定80人(基隆名額分配2名義工)。

九、 研習內容:

     (一)透過專業講師課程講說及資料提供,讓參與義工夥伴瞭解活動主持人及司儀角色的基本知識及素養,進而透過服務的參與增進對主持、司儀

           技能的養成。

     (二)藉由營火晚會、實務技巧演練及成果驗收,加入臨場實作與時間壓力以擴大研習動力並增進研習效能。

十、 會務組織:

     (一)會本部設會主任、會副主任、執行秘書及研修、活動、生活等三組,分別負責規劃及執行各有關工作,其人選由總團部遴選。

     (二)學員分編四組,各設召集人一人,由學員互選產生,負責學員之協調聯繫等事宜。

 十一、經    費:

   (一)參加人員往返交通費由市團委會。

     (二)研習期間參加人員之講師費、場地費、教育行政費及膳宿費由總團部負擔。

 十二、附     則:

     (一)請各區會遴薦適當人選參加,並於8月15日前將參加人員名單e-mail至務組黃怡芬同仁e-mail:s140202@cyc.tw彙辦

     (二)參加人員報到通知單將於活動前一星期由承辦單位e-mail至各縣市團委會及社會團務基層單位之官方允許痞客邦部落格,並請即轉知參加人員LINE。

     (三)請各區會於活動前確實告知義工夥伴,說明研習性質和內容,並促請準時報到及全程參與。參加人員出席率與全程参與率,均列入各縣市團委會年度工作評鑑參考。

    (四)參與研習之義工幹部請於研習前一周前繳交活動司儀稿(可分:國際會議-月會、研習活動、座談會、春酒尾牙、親友婚宴,運動賽會-趣味競賽.、慶典大會-青年節.團慶、摸彩抽獎、頒獎儀式、交接典禮、、等),活動中將抽籤請大家上台實際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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